关于评选2017年度优秀企业和先进单位的通知
文章来源: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11-30 10:29:00
九房协[2017]5号
2013〕33号
关于评选2017年度优秀企业和
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是我市房地产行业进入常态化的起步年。一年来,各企业和单位积极应对,改革创新,奋发图强,做出了优异成绩。为树立行业标杆,创建诚信社会,规范房地产企业和单位服务行为,提升素质,激励先进,推动我市房地产行业继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并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同意,决定在会员单位中评选2017年度房地产开发优秀企业、物业服务优秀企业、房地产中介优秀企业及自管房先进单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九江市房地产业协会所属会员单位。
二、评选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 评选条件
(1)管理规范,制度完善,遵纪守法,服务周到,业绩显著,在行业中能起到标杆作用,有较好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
(2)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强,能按规定参加专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努力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和上岗证;
(3)在2017年度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社会影响,未出现群体上访事件;
(4)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正确行使会员单位权利,履行会员单位义务,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二)申报材料
(1)2017年度优秀企业和先进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件);
(2)单位简介及主要业绩(1000字以内);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评选程序
(1)九江市中心城区(浔阳区、濂溪区、九江开发区、八里湖新区和庐山西海)由会员单位申报,专业委员会推荐,市房协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审定;
(2)各县(市、柴桑区)由会员单位申报,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房协)审查推荐,送市房协审定;
(3)市房协对评选出的2017年度优秀企业及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颁发奖牌,报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备案,在《九江房地产》杂志、九江房产网公布。
(二)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25日—12月20日为申报推荐阶段
2017年12月21日—31日为审定阶段
2018年元月中旬表彰
四、名额分配
九江市中心城区原则上推荐表彰20名,县(市)各推荐表彰2名。
五、申报材料完整、齐全,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推荐单位负责签署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印章,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过期视为放弃。申报表格可在《九江房产网》最新公告栏下载。
六、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七、联系人及电话、地址、邮编
联 系 人:王守玉 13507069782
毛金才 13807027599
QQ:2263687342 邮箱:jjre8100291@163.com
电话:0792-8100291
地址:九江市长虹西大道366号房产交易中心8楼
邮编:332000
九江市房地产业协会
2017年11月22日
抄报: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九江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 2017年11月22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件:
九江市房地产行业2017年度优秀企业和先进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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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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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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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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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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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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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度 主 要 业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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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委员会或县(市)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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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协审定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本年度主要业绩可以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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