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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5-17 10:47:00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市场的新常态和房地产新政的出台,对商品房销售人员的执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有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提高房地产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 “从事房地产、商品房销售的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该项工作”的规定和协会年度工作安排,经会长联系会研究并报业务主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同意,决定于524号至27日举办一期全市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从事商品房营销的人员、房地产经纪的从业人员;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业务人员。

二、培训内容

1. 学习领会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关要点,解读房地产新政,分析房地产市场发展;

2.不动产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及程序;

3. 商品房预销售示范文本操作务实;

4、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5.房地产金融知识;

6.房地产税收知识;

7.商品房营销策划;

8.商品房销售风险防范。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中心城区2017524报到,25号、26号、27号授课(考试);各县(市、区)2017531报到,61号、2号、3号授课(考试)。

2培训地点海军九江基地招待所(长海宾馆,九江市前进东路198号)。

四、培训费用:培训费960元/人(含会务、培训、教材、教务和制证等费用),培训期间提供免费中餐。其他(住宿、用餐)费用自理。

五、师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房地产专业资深教授和九江市房地产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授课。

六、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商品房销售人员了解国内外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规则、现状与发展趋势;熟悉与房地产销售相关的房地产经纪、金融、价格与税费构成、市场管理及房屋建筑等方面基本知识;掌握房地产销售的管理程序、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签署合同、广告宣传策划、销售对象研究与沟通、推销产品的技能和技巧。

七、考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随机抽取试题,实行教考分离。

八、证书:培训结束后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全国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在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房地产业协会备案。

九、其他: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十、联系方式:

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管科、市房地产业协会(地址:九江市长虹西大道366号房产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81362008100291;联系人:姜英勋、王守玉。QQ2263687342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组织参训人员按时参训。

 

 

 

                九江市房地产业协会

                            2017年5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