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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文章来源: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11-18 14:5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1116日至2016年1122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行政许可服务科,逾期不予受理。如对企业申报资质(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行政许可服务科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我局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是在九江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实行免费公示,从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单位进行公告展示等活动,如发生此类行为,均与我局无关,请各行政许可申请单位提高警惕,警惕不法人员借许可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九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许可服务科

联系电话:8136262、8983450

附件:九江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附件:

九江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公示期为:2016年1116日至2016年1122日)

序号

单 位 名 称

申 请 事 项

审查意见

备注

1

修水县新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资质延续

同意

三级

5

彭泽县泓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新申报

同意

暂定三级

6

九江广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新申报

同意

暂定三级